林业全产业链合作助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访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蔡中平
当前全球供应链加速重构,绿色贸易壁垒日趋严苛,作为全球林业贸易最活跃的区域之一,中国与东盟如何深化林业合作以应对挑战,成为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蔡中平接受《中国绿色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动中国-东盟林业全产业链合作,对于维护国家木材战略安全、提升林业产业链韧性、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我国是全球林产品生产、消费和贸易第一大国,与东盟互为最大林产品贸易伙伴,从东盟进口额占比24.1%,出口额占比15.91%,在原材料供应、加工协作等领域合作基础坚实。
围绕如何务实推进这一合作,蔡中平从资源培育、加工制造、生产服务三个层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深入开展资源培育合作。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东盟国家合作建立林木良种选育中心和标准化苗圃基地,推动速生用材树种与珍贵树种协同培育。支持国内企业通过合作造林、股份合作等方式,在东盟建立集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林下经济于一体的综合生产基地,建立跨境原料溯源体系,对合作地原料进口给予通关便利和关税优惠。同时,加强种苗检验检疫互认、森林认证互认、木材合法性认定等方面务实合作。
协同提升加工制造水平。支持广西、云南、海南等重点省区,依托区位优势利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布局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林业产业加工贸易区,深入推进“林板家”“林浆纸”全产业链项目。与老挝、柬埔寨等合作基础较好的国家,依托产业园和经济合作区升级共建国家级林业产业合作园区,引导国内人造板、家具制造、林浆纸等优势产能与东盟开展产能合作,探索“东盟原料及初加工—国内深加工—国内市场”“国内加工—东盟渠道—全球市场”等合作模式。
建立完善生产服务体系。建立与东盟主要林产品出口国标准互认机制,推动绿色产品认证、质量安全标准互认。促进双方开通林产品贸易“绿色通道”,简化通关程序,保障加工半成品和制成品高效跨境流动。搭建中国-东盟林业产业互联网平台,整合原木交易、产能对接、仓储物流、融资服务、报关报检等功能。发挥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设立中国-东盟林业合作基金或绿色债券,为全产业链合作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优化林产品出口退税服务,支持企业在东盟布局海外仓,对租赁或自建海外仓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蔡中平表示,通过上述举措,将有力推动中国与东盟林业合作从资源互补走向全产业链协同,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林业力量。(吴兆喆 余东威)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