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当前湿地保护和公园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出系列举措,全面提升湿地公园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利用能力。
根据意见,山东将在国家批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后,完成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分区的划定和矢量数据更新,同步推进新设立、整合及调整范围湿地公园的规划编制或修编。整合优化后保留及新设立的湿地公园,将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并搭建湿地公园监管场景,综合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地面巡护、公众举报等手段,从数据汇集、运行管理、监测预警等多个维度加强监管。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湿地公园管控规则,要求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公园审查,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及假借生态修复、湿地恢复等名义变相占用湿地公园的行为。同时,对违法违规占用、擅自填埋湿地、倾倒垃圾、违规挖沙采矿取土等问题,将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消除,不留死角。 (宋辉)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